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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當自己 
聯合新聞網 2011/06/30
 
 
在我前面文章寫過的三種狀態中,「把別人當別人」、「把別人當自己」、「把自己當別人」,其中以今天所寫的「把自己當自己」狀態最難。
  
乍聽之下,「把自己當自己」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偏偏很多人未真正做過自己。難怪常聽人說:活了一輩子,都是為別人在活。這是一件可悲的事。
做自己,得先把前面三種狀態都學會,學會尊重、慈悲與智慧後,才有助了解、肯定、珍惜自己。這個道理就像是,經歷了「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才「見山又是山」。此時的山自然有一種了然的韻味。


做自己需要勇氣,並不是每個人做得到。羅大佑當年棄醫從音樂,與傳統的父親抗爭,證明自己是可以的,需要多大的勇氣?日前一部火紅的電影《三個傻瓜》,也是敘述一位大學生因父親堅持他念工程而捨棄了最愛的攝影,最後他在主角的激勵下,跟父親做了一次誠摯又感人的溝通與衝撞,終於爭取到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做自己不是件簡單的事。如果沒有勇氣抗爭,最後也是滿足別人的期望而活,未真正為自己而活。


有些人終其一生,寧願戴著面具;因為戴著面具,隱藏自己感覺很安全、隱密,可是做自已卻容易暴露脆弱和缺點。許多網民寧願隱身在網路後遙控「非自己」,也不願意以真姓名、面貌示人,就是這個道理。弔詭的是,唯有真正做自己,才會得到真實人生,感受真正的活著。


我40歲以前為了表現專業,一律穿套裝、穿高跟鞋;有些客戶的問題不真正明瞭,還是硬回答,有時連自己都聽不懂。事後總是懊惱不已。


現在的我已經放下這些束縛。不穿套裝,不覺得會損及我的專業。客戶的問題不懂,就直接跟客戶說這不是我的專業,或給我一點時間研究看看,也不損及我的信譽。


把自己當自己,就是真正勇敢面對自己。不逃避、不委屈、不懦弱,真實面對。縱使不完美,但那才是真正的自己,你會自在快樂,喜歡自己。


(作者丁菱娟是世紀奧美公關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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