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政治學:領導者的必修課


林文政
中央大學管理學院EMBA執行長


 


最近在一次聚會中,有位中小企業老闆說了一個讓他引以為傲的管理故事:這位老闆有個親戚的兩個兒子,先後到他公司裡工作,哥哥擔任營業部門主管,弟弟則是製造部門的副主管。



去年年中,製造部主管遞出辭呈。正當公司上下都預期職缺將由副主管(弟弟)扶正之際,老闆卻宣布由品管部副理出任製造部新主管。這項人事任命讓所有員工跌破眼鏡,也讓他和兩位晚輩一時間關係緊張。



我們好奇地問:「你為何會做這樣的決定?」他說,品管部副理是公司裡公認的好人才,現在不提拔他,恐怕很難再留住他。更重要的是,如果兩兄弟同時擔任公司兩個重要部門的主管,說不定會產生一些管理上的問題:包括兩人可能互相掩護、結合起來從地方包圍中央……等等。因此,由品管部副理接任製造部經理,公司裡產、銷的權力才得以均衡。



事後證明,後來公司的營運情況,也都朝著老闆原先設想的方向發展。故事說到這裡,這位老闆的神色顯得頗為自滿。



組織政治:將自利置於組織利益之前



南北朝時代,北齊神武帝高歡在臨終前,告訴他的兒子高澄:一旦我死去,大將侯景將不會聽命於你,而你也無法駕馭他。放眼朝中,只有慕容邵宗有本事能制衡侯景,我一直故意沒有重用他,就是要留給你用,以建立威信。



侯景企圖心旺盛,令高歡對其懷有戒心。他曾對高歡說,給我三萬兵馬,我就可以縱橫天下,甚至南渡長江,直搗蕭衍(南朝梁武帝)老巢。再者,侯景雖對高歡畢恭畢敬,卻非常鄙視他的兒子高澄。



侯景曾對友人司馬子如說:「王在,吾不敢有異。王無,吾不能與鮮卑小兒共事。」意思是,只要君王(即高歡)在,我會遵守君臣之禮,一旦君王死了,我不會臣服在他兒子之下(高歡家族雖被鮮卑化,仍自稱漢人,侯景說高澄「鮮卑小兒」,語帶譏諷)。



情勢果然如高歡所料,高歡一死,侯景立刻起兵叛變(史稱「侯景之亂」)。高澄派出慕容邵宗以5000大軍一路追擊,侯景最後只剩隨從八百多人。就在快被追兵趕上時,侯景心生一計,派使者向慕容邵宗說:「景若就擒,公復何用!」(我侯景如果被抓,那您慕容邵宗還有什麼剩餘價值呢?)慕容邵宗深思之後,決定留侯景一條生路。



慕容邵宗與侯景顯然都深諳「狡兔死,走狗烹」的歷史教訓。



侯景清楚看出,慕容邵宗對高澄最重要的功能,就只是用來對付自己,一旦北齊高家的心腹大患一除,慕容邵宗就非常可能失去利用價值。侯景點醒慕容邵宗這層微妙的權力關係,因此兩人共同上演一齣「組織政治學」(organizational politics)的戲碼。



所謂組織政治指的是,個人或團體在組織中為了追求自我利益,而不顧其作為可能會影響他人、甚或阻礙組織達成目標。而組織政治行為的目的,主要在於調和利益的衝突或進行權力的分配。



了解組織政治,將自利行為化為正向能量



藉由留侯景一條生路,慕容邵宗使自己繼續負有「剿匪」的軍事任務,創造出需求與被利用的價值,排除「狡兔死,走狗烹」悲劇發生的可能。然而,讓自己與侯景產生恐怖平衡,固然最符合慕容邵宗個人的利益,卻不完全符合北齊朝廷的組織目標與利益。慕容邵宗縱放侯景,正是一種組織政治的行為,但不可諱言,慕容邵宗的這項舉動也是深具智謀。



再回到文章一開始的故事,老闆為了降低兩兄弟可能聯手壟斷產、銷兩大命脈的風險,而提拔一位「圈外人」進入權力中心,使產銷之間得以相互監督,降低政治聯盟的可能性。這種設法讓權力均衡,透過圈內人與圈外人的恐怖平衡來鞏固個人的領導權、提升經營效能,也是組織政治行為的一種。



許多組織政治學的學者認為,如果我們接受、也承認「權力運作」在組織中無所不在,那麼組織成員為個人利益而從事的政治活動,其實是組織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既然組織政治是一種無可避免的現實,那麼企業中所有的人(特別是領導人)都得開始去了解、運用以及化解組織政治的行為。而「了解」顯得更為重要,因為唯有了解組織政治,才有可能運用它、化解它。重點在於,我們應設法將「組織政治」轉化為對個人及組織都有利的正向能量,就如同那位老闆一般。


 


組織政治學(organization politics)
Michele Kacmar和Robert Baron兩位教授將組織政治定義為:個人或團體在組織中追求自我利益,而不顧其他人或組織利益的行為。組織政治的行為出於自利,有時候自利與組織目標一致,有時候卻必須犧牲他人的利益。例如以威脅手段爭取加薪,或是運用個人權力影響組織的目標制定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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