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爲什麽要在乎別人?或爲什麽要關心別人。



 


很多人的答案是因為互利、互惠。


 


這是一部份的答案,也是最表淺的答案。不是全部。因為這樣的答案沒有辦法解釋更多父母照顧孩子、革命烈士爲了某個崇高的目的犧牲自己、更多無私的公益行為、精神


 


最近聽到一句很迷人的話,說:我們只有在他人鏡像般的映射中,才看的到我們自身存在的意義。


 




換句話,就像我們必須透過鏡子才看得到自己一樣,少了和別人的關係,沒了籍由那個關係的互動發展出來的結果、映射,我們就看不到自身精神面存在的價值。







 



只有當我們是父母時,我們才從孩子身上理解自身作為父母的意義。只有當我們是老師時,我們才從學生身上體會到自身作為老師的價值。當我們是男朋友時,我們從女朋友(或男朋友)的快樂,體會到愛情的意義。當我們傷害別人,我們體會到惡的殘忍。當我們幫助別人時,我們在別人的笑容裏,感受到自己的價值...



 




少了別人的自利,或許帶給我們存活,卻不帶給我們存在的價值、更高的精神滿足。



 




所以,只從互惠的角度來看待“在乎別人”這件事,似乎是太狹隘了,因為從精神面層面來看,這樣做的結果,最後,我們還是只剩下孤獨、禁錮、看不見意義的自己。反過來,當我們開始用“在別人身上看見自己存在的意義”的角度看待他人時,世界和我們的關係,立刻就變得不一樣了。



 




人爲什麽必須關心別人?



 


或許這個問題該倒過來問。


 



人,能不關心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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