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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家電回收效果不彰 消基會:廠商剝削兩次
台灣家電回收率平均32%是歐盟和日本等國的一半,家電回收率偏低消基會調查原因,發現是因為廢棄家電請經銷商、通路等處理時都要付一筆運費,每台家電從200元到800元不等,但消基會質疑,環保署有規定廠商設置回收基金,且部分廠商也將回收金的前轉嫁到商品定價上,為何回收時還要消費者再付一次?消基會質疑廠商將消費者剝兩次皮。
(劉映蘭報導)
冰箱、冷氣等大型家電汰換時,請人運走舊的機器經常要付一筆錢,消基會調查發現,最貴的是知名網路通路收取800元的運費補貼;根據消基會調查,每100台廢棄家電,只回收35台,其餘65台沒有妥善處理,不但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原本可以再利用的資源也浪費了,消基會指出,製造商或輸入商已成立基金要專門來做回收的,消費者怎麼還要另外付費?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有「回收獎勵金」,消費者不但拿不到,還要再付運費、處理費,有被剝兩層皮的感覺。
據消基會調查,各類電器中回收比例最低的是電扇,一年只有幾千台,其他冰箱和洗衣機大約有30萬台;推測可能是大型家電民眾處理不易,只好找經銷商等幫忙運走,但消基會批評,大部分廠商只有在消費者買新機的情況下才可能抵銷處理舊機的回收費,其餘都要繳每公斤18元到一台200元以上的處理費或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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