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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目標,小心陷阱 |
EMBA雜誌編輯部/文 福特汽車公司曾經為自己設定一個目標:在一九七○年之前, 公司一定要推出重量輕於二千英磅、售價低於二千美元的汽車。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福特忽略了安全測試, 準時推出Pinto車款,結果因為該車款的油箱設計不良, 最後造成五十三人死亡。 這是哈佛商學院教授貝瑟曼(Max Bazerman)等人所舉的例子,用來說明他們的研究發現, 不管是對企業還是個人,設定目標不見得總是好的。 貝瑟曼日前在接受哈佛商學院實用知識網路週刊(HBS Working Knowledge)專訪時表示,很多人自然而然會為每一年, 甚至每一季設定目標,然而他與其他人合作的研究發現, 設定目標的好處被過分誇大,壞處則被忽略,很多時候, 設定目標帶來的壞處比好處還多。 設定目標的優點很多,包括容易執行、容易測量、 容易記錄比較成果等。然而,可能的缺點也不少, 包括焦點的範圍縮小、冒風險的意願提高、不道德的行為增加等。 以「焦點的範圍縮小」為例,注意力過度放在一個地方, 容易忽略了公司成功營運所需要的其他部份。 主管在設定目標之前,應該先思考情況是否適合, 目標設定下去會對員工產生激勵效果, 還是反而讓他們產生不道德的行為。 如果員工沒有達到目標會遭到懲罰,他們可能會不擇手段, 例如假造財務資料,以達到營收目標,甚至不覺得手段有問題, 只要能夠達到目標。 貝瑟曼解釋,適合設定目標的情況是, 大家明確知道要什麼樣的行為、員工不會因此冒太大的風險, 而且領導人做出示範和監督。如果主管設定一個目標, 很明確地是要讓員工增加某些知識或能力,那麼設定目標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主管希望員工互相幫助,或者行為符合道德, 那麼設定目標時就要更加謹慎(因為太抽象,不容易衡量)。 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設定學習或熟練某件事情為目標, 比單純設定績效結果為目標, 對員工的績效和動力都有更正面的影響。也就是鼓勵他們去「做」, 而不是鼓勵他們去「做到」,不管他們是如何做到的。 貝瑟曼最後指出,來自員工內心的動力,比設定目標的效果更強。 創造一個員工會想要努力工作、會想要幫助公司的環境, 讓他們從需要做的事情本身獲得報酬,結果會比設定目標更理想。 文章來源:EMBA網站(2009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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