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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在紀律 心嚮成功

文/林婉蓉 
我們常聽到許多成功人士是多麼地有紀律。

年屆90的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每天都早起做毛巾操、慢跑, 數十年如一日; 北京奧美集團董事長莊淑芬每晚不超過十一點半入睡, 清晨五點即起,慢跑一小時;村上春樹也每天慢跑, 並固定親自回信給讀者:暢銷書作家吳若權長年維持晨泳的習慣, 每天睡前都會把晾乾的泳帽和泳褲收入背包; 匯豐投資管理集團台灣區負責人宋文琪自好幾年前上完卡內基課程後 ,決定永遠只穿38號以內尺寸的衣服,至今她的身形依然苗條。

有些人不喜歡運動,有些人不在意發胖,有些人想問: 一定要這麼約束自己,才叫有紀律嗎?

持續去做就對了

持續去做就是一種紀律,這些成功者做到的不過是「堅持」而已。

紀律不限於形式。華僑銀行董事兼副總經理周筱玲指出, 享受你有興趣的事,累積並發揮,就是紀律的表現。

SOHO協會秘書長張庭庭以自行創業的SOHO族為例, 若要外出到商場擺攤,必須先設定目標, 規定自己每次要達到多少營業額,不能因為天氣太熱或颳風下雨, 就提前打道回府,「紀律是為了達成特定目標, 持續地在特定時間進行特定事情,無論你喜歡與否。」

擁有足夠的紀律,較能持之以恆,不輕言放棄。彼得‧聖吉在《 學習型學校》一書中寫道:「碰上挫折、失望和打擊時, 唯有紀律才能讓我們面對那些難關。要從錯誤和成功的例子中學習, 也得靠紀律……如果你以嚴謹的紀律面對失敗, 以你真心想要的目標為依據,雖然偶感失望,卻不會放棄。」

如同吉米‧柯林斯在《從A到A+》中的理念, 紀律不是指那些像軍隊般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僵硬無彈性的規章制度,而是一種持續不變、 日積月累的模式和精神,這也是企業或個人能夠成功的最重要原因。

發現自我約束的快樂

紀律是成功的不二法門,然而擁有紀律不代表注定被強迫、受約束。 只要你是自願、自動、自發地想要去做,就不會有被束縛的感覺。

「我也是不喜歡被束縛的人,其實沒有人喜歡被束縛,」 聯強國際總裁杜書伍不避諱地直言, 一般人在腦海中形成紀律等於束縛的觀念, 因此對紀律的印象是負面多於正面,也使得紀律遭受誤解。「 紀律的最高境界是自發的,從心所欲而不逾矩,」 杜書伍為紀律下了註解。

杜書伍的詮釋和30世代的想法不謀而合。渴望30而立、 30當家的30世代,需要的是自由揮灑的空間, 紀律是一種高度的自我要求。 65年次的長榮交響樂團大提琴手林家瑜,即使沒有團練, 每天仍練琴5個鐘頭,不叫苦也不叫累,星期天也一樣, 這是根源於她自身嚴格的內在紀律要求。「 紀律是發自內心願意去做,而有些小地方可以有彈性空間,」 林家瑜認為,紀律是一種生活態度,在自願和被規範中間,前者, 也就是自律,更為有效。

只要是自己想做的事,紀律就不再令人討厭。 香港作家黃碧雲曾放下一切,到西班牙學習佛朗明哥舞半年, 然後回到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工作。她在學舞時, 每天都得重複同樣的動作無數次。身為創作身分的作家, 她很討厭重複,但是為了練好佛朗明哥舞, 她還是一次又一次地練習相同的轉身、揚裙。 黃碧雲從佛朗明哥舞中學到的是紀律。

凡是心甘情願地想要達成目標, 就能從紀律中發現另一種成就與自主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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