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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教我的真理
文/吳淡如
親愛的孩子:
我是祖母帶大的。我母親生我的時候還很年輕,剛好是我生你時年齡的二分之一。


我媽是個很忙的老師。所以祖母接下教養孫兒的重任。


很多人說,隔代教養是有問題的。


千萬不要相信大多數人相信的話。因為有原則就會有例外。這會因人而異。我的祖母夠成熟。


現在,她已經九十五歲了,在她的年代,很少人受過教育。


她受過日式教育,是個客氣、好心,知書達禮又沒有心機的女人。


至今我還是非常感謝,是她帶大了我。你知道,年輕時的母親,因為生孩子太容易,也太容易堵塞她的快樂,所以她通常不會太有耐心。


我的祖母對我很有耐心,且除了無條件的愛外,還有無條件的耐心。


雖然,她太能幹了,使我變成一個不太賢慧的女人。


但我可不認為不賢慧是我的缺點喔。我到現在還認為,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應該把他的能力用在他最適合的地方。如果你擅長蓋房子,那就去蓋房子,別花時間把自己家裏整理得一塵不染,那自可以找到有專長的人替你做。


這是一個分工的社會,誰說女人家裏的事都要會?如果你有你專長的事,對你不會的事一定要理直氣壯。為什麼什麼事你都要會呢?


我的祖母是一個很棒的人。在這世界上我最尊敬、最愛的人。


她給我的「家教」不多。都不是言教,而是身教。簡單歸納只有三點。


一、做人要有禮貌


她最不喜歡「大聲馬喉」的女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不要太粗魯,可以小聲說話就小聲說話吧。這是教養問題,你沒有資格干擾別人。


二、做人要靠自己


我的祖母的婚姻並不幸福。婆家待她相當吝嗇,她的生活窘迫,而當年的女人沒有工作機會,也不太有謀生能力,她連讓孩子吃飽,都要靠自己的力量。她學做裁縫,賺取微薄的工資貼補家用,丈夫不讓孩子(就是我爸爸)讀書,但她卻用自己的力量讓兒子念了大學,還出國留了學。


我的祖母從不重男輕女,她對我有很深的期許,所以我知道,一定要做個有用的人。


三、要有愛心


我十歲以前,有個印象是極深刻的。祖母常背著她吝嗇的婆家,給附近的乞丐或人家口中的「瘋子」一碗熱騰騰的飯吃。她心腸好,也會救流浪的小狗小貓。我對小動物的愛心從小承繼於她。


我的祖母得享高壽,在九十五歲的時候,她仍然笑口常開,健康檢查報告比我還好。我一直相信,好人有好報。


一個人會不會被人敬愛,並不取決於他的權力,取決於他的行徑。這世上有許多東西,勝過言語。


人格特質最重要。


我的祖母現在已經有點老人失智的傾向。但我相信,這是上天賜給她的禮物。上天讓她的記憶披沙揀金。她忘記了很多不必記得的事,只記得一些單純的人事。所以她仍保持著她的快樂。


還有,還有,不管命有多坎坷,不做一個逢人就吐苦水的女人。


如果那件事情不好,那有什麼好記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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