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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互動,與運動~~王文華


當電影、電視、電玩,都進入3D時代,政府、企業的行銷手法也必須「3D」。我鼓吹的「3D」,是三個「動」。


先說「移動」。消費者不斷移動,行銷不能再維持靜態。比利時啤酒品牌Stella Artois的手機應用程式,根據顧客的地理位置提供促銷訊息。走在路上突然想喝一杯,用手機把街景拍下,應用程式就可告訴你最近的酒吧在哪裡。


但這種一對一式的移動行銷,有用但不有趣。「移動」再加上「互動」,黏度才高。「Mini汽車落跑」遊戲,在斯德哥爾摩市中心擺設一輛虛擬的Mini(地上畫出Mini的形狀),消費者走到50公尺之內,就可用手機應用程式「搶到」這輛Mini。搶到後可立刻落跑,其他人可從應用程式上看到車在哪裡,追到50公尺內把車搶過來。誰能保住虛擬車一周,不被別人搶走,就可得到一輛實體的Mini。


Mini遊戲讓車迷彼此互動,美國超級盃足球賽則讓球迷和非球迷互動,吸引後者成為球迷。到現場觀看冠軍賽的球迷,只要用手機「打卡」(告訴社群網站上的朋友自己現在的位置),就可以得到密碼,享受上網購物八折的優惠。朋友們看到打卡者人在現場,對比賽更有興趣,連帶增加電視轉播的收視率。利用第一層消費者賣給第二層消費者,事半功倍。


消費者之間互動的性質,不止於告知或競爭,更深化到激勵的層次。「Nike+ GPS」應用程式,讓你和朋友們都知道你跑步的距離和時間,也讓你和不同位置的同好賽跑。當朋友在你臉書上對這次賽跑按「讚」,你還會即時收到朋友的加油訊息。


上述活動雖酷,但只達到單一「活動」的業績目標。最深層的行銷,能改變消費者心態,塑造社會潮流,形成「運動」。


星巴克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在美國總統大選日贈送每位已投票的民眾一杯免費咖啡,廣告文案說:「因為您和星巴克的交情,不只是咖啡而已。」當天,星巴克送出兩百萬杯咖啡,讓選民們在咖啡廳內情感交流,也順便賣出了大量的糕點。凝聚了社群,改變了世界,賺到了錢,是行銷的最高境界。


台灣又要選舉了。但願候選人,或任何必須行銷、溝通的主管,看得出來:喊口號、貼布條、發傳單、下命令等「1D」的手法已經過時了。網路讓每個人更聰明,在上位者別再想操縱人心。要打動新一代的選民或顧客,賣方必須提供更即時、更動感、更有趣、更有心的參與模式。消費者不希望被銷售,他們希望被諮詢、被娛樂、被啟發。


人生是一場終極的「社會運動」,看看這一次,誰能帶我們向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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