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工作管理 (741)
- Oct 23 Thu 2008 09:26
小人物的逆轉勝-凡人致勝學
- Oct 21 Tue 2008 17:43
重視「人」勝過「實務能力」
重視「人」勝過「實務能力」
- Oct 20 Mon 2008 17:02
只為薪水而工作注定不會成功
只為薪水而工作注定不會成功
- Oct 18 Sat 2008 20:13
CEO專題:王永慶的管理哲學
CEO專題:王永慶的管理哲學
- Oct 16 Thu 2008 09:53
自慢的職場關係~~『自慢』何飛鵬
- Oct 15 Wed 2008 12:07
金融風暴下》累積人力不輕裁員 企業保元氣
- Oct 14 Tue 2008 21:31
企業的四大創新模式
如果「Google、蘋果電腦、三星、Facebook」是謎題,那謎底會是什麼?
「創新」,這是美國知名的創新顧問公司Innosight的合夥人汪克爾(Stephen Wunker)所給的謎底。
- Oct 11 Sat 2008 22:09
教導力:擬訂改善的行動方案
- Oct 07 Tue 2008 08:33
小企業該用什麼人才?~
- Oct 06 Mon 2008 12:41
Yahoo!奇摩 培養當責思維
- Oct 05 Sun 2008 20:41
通用汽車 vs 香草冰淇淋
- Oct 04 Sat 2008 20:12
前瞻思維》不可小看…『微趨勢』
- Oct 02 Thu 2008 20:07
你敢用比你優秀的部屬嗎? 文 / 方光瑋
管理學中總是鼓勵主管要雇用比你聰明的人,但是有多少人能夠真正的做到呢?特別是初任管理職務的菜鳥主管,鞏固自己地位都來不及了,更遑論去找個比自己優秀的部屬來威脅自己。難道管理學理論是錯誤的嗎?要如何達成提高團隊效率、又能兼顧人性本質的管理觀念,在理論的理想假設與現實企業實務中取得平衡呢?
- Sep 24 Wed 2008 12:04
10個提醒,讓你管理老闆更有效率!
- Sep 24 Wed 2008 09:33
今日你做,明日我想 :摘錄自『自慢、主管私房學~何飛鵬』
- Sep 23 Tue 2008 10:04
只睡三.五小時的日本人 ~~『非凡商業週刊』
八月三十一日的日本《每日新聞》頭版頭條的標題為,「總務省三十五歲:睡眠三個半小時,見女兒十五分鐘」。文中寫道,「在東京霧關,總務省自治財政局科長助理(三十五歲),午夜零點多離開燈光通亮的辦公室,跑上地鐵末班車。回到東京都內的家已經一點多了。早晨也得起得早,每晚只睡三個半小時。每月的加班時間則超過一百小時。他一九九六年東京大學畢業以後做公務員,跟一九九九年結婚的妻子幾乎沒有一起吃過晚飯。周六周日上班,通宵工作都是家常便飯。三年前,抱了一下當時一歲的女兒,未料她哭著說,『不要,不要。』後來,父女盡量一起過周末,但工作日見到女兒的時間,仍只有吃早飯的十五分鐘」。
- Sep 23 Tue 2008 09:14
邏輯力》MECE:抽絲剝繭拆解整理問題
- Sep 20 Sat 2008 11:09
(轉貼) 從一開始就找到對的員工
前台灣科技大學副校長陳金蓮於民國九十五年參與宜蘭大學校長甄選面試時,其中一位甄選委員以「女性候選人募款能力比較吃虧」作為提問,詢問陳金蓮副校長對此事的意見。後來甄選結果出爐,陳金蓮副校長並未被選任宜蘭大學校長一職,她認為遭到性別歧視,於是向教育部及該名甄選委員求償。
本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校長候選人的募款能力,固然可以在遴選時加以考量,但性別與募款能力並無絕對關聯,教育部在遴選時,應綜合考慮候選人本身的經驗、能力、社會活動等因素後予以評估,而不是以性別作為判斷候選人是否適任的基礎。因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該名甄選委員在面試時所提的問題,對陳金蓮構成差別待遇,屬於不必要且不合理的求職障礙;另外,陳金蓮向教育部申訴時,教育部以程序問題推托,直到陳金蓮提告才開始展開調查,甚至試圖將性別歧視的行為合理化,已有監督上的過失。綜合以上理由,台北地院認定教育部及該甄選委員有性別歧視的行為,侵害陳金蓮的性別工作平等權及名譽權,應賠償兩百萬,並且在報紙和教育部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但是無論如何,教育部身為台灣最高的教育單位,卻惹出性別歧視的風波,恐怕是不太光彩的事情。
本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校長候選人的募款能力,固然可以在遴選時加以考量,但性別與募款能力並無絕對關聯,教育部在遴選時,應綜合考慮候選人本身的經驗、能力、社會活動等因素後予以評估,而不是以性別作為判斷候選人是否適任的基礎。因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該名甄選委員在面試時所提的問題,對陳金蓮構成差別待遇,屬於不必要且不合理的求職障礙;另外,陳金蓮向教育部申訴時,教育部以程序問題推托,直到陳金蓮提告才開始展開調查,甚至試圖將性別歧視的行為合理化,已有監督上的過失。綜合以上理由,台北地院認定教育部及該甄選委員有性別歧視的行為,侵害陳金蓮的性別工作平等權及名譽權,應賠償兩百萬,並且在報紙和教育部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但是無論如何,教育部身為台灣最高的教育單位,卻惹出性別歧視的風波,恐怕是不太光彩的事情。